各县区文体广电出版局、经信局(工艺办、二轻联社),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北岸工委宣传部,有关产业协会: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激发我市文物博物馆文化创意人才潜力,更好地弘扬我市传统文化内涵,通过文化创意开发衍生产品,推动文物博物馆文化相关产业发展,打造文物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生产基地,助推我市工艺美术千亿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莆田市首届文物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创作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
承办:莆田市文物局、莆田市博物馆
二、参赛对象
全市从事文化产品设计研发的单位,文博、艺术领域工作者、专业设计人员、非遗传承人、老艺人及文创爱好者等均可选送作品参赛。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申报阶段:2016年3月20日前,参赛者应按要求提交参赛申报表、作品设计效果图或实物照片等材料(详见附件1),由主办单位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参赛者需登录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www.ptwgj.gov.cn)或莆田市二轻联社官网(www.pteq.gov.cn),点击“公示公告”栏目中的《关于举办莆田市首届文物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创作大赛的通知》,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莆田市首届文物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创作大赛作品申报表》,按照填报说明填写,不能缺项、漏项。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文件各一份,电子版可发送至主办单位邮箱或刻录光盘后邮寄至主办单位。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16年3月20日,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若截稿后3个工作日主办方仍未收到参赛材料,视为无效投稿。如参赛材料中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文件为准。
(二)作品评选阶段:2016年4月上旬,由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文物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评委会,对参赛的实物作品进行评选。实物作品提交时间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比赛。参赛作品送达地址:莆田市三清殿文物保护管理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梅园东路391号),邮编:351100。联系人:陈飞新,联系电话(传真):0594-2399655、18250510500,电子邮箱:sqd2399655@163.com。
四、作品要求
(一)参展作品应体现文博、非遗文化等设计元素,具有鲜明的地方文化特色,寓意明确深刻,创意独特。
(二)个人或单位报送的作品数量不限,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单一件(套)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含指导老师)。
(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创作者自行负责。
(四)参展作品要求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艺术欣赏价值,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纪念性与实用性的融合;具有批量生产可行性和较好的市场效益、潜力。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8名。评选结果将在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www.ptwgj.gov.cn)和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官网(www.pteq.gov.cn)上公布。
六、评选结果运用
(一)获奖作品将由主办单位组织推荐参加全国、全省相关文创作品展览。
(二)获奖作品创作者所在公司可作为我市文化创意产品生产基地优先推荐单位;获奖作品将入选市博物馆文博产品目录予以宣传推广;具有非遗传承技艺特质的创作单位或创作者可择优建立非遗传习所或推荐评选非遗传承项目、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首届文物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创作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同经信、工艺办和二轻联社等相关部门,采取开会动员、点对点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确定参赛人员、作品名称及件数(详见附件2),并于3月10日前报送市文物局。联系人:陈飞新,联系电话(传真):0594-2399655,18250510500,电子邮箱:sqd2399655@163.com。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县区(管委会)文化、经信、工艺办和二轻联社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参赛作品要求,组织辖区内优秀艺术创作人才积极参赛,出精品、创特色、上水平,充分展示我市文创、工美领域“双创”成果。
附件:
1.莆田市首届文物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创作大赛作品申报表
2.莆田市首届文物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创作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
2016年2月17日